香港巴林投資協定下周五生效

香港與巴林簽署的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下周五生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說,投資協定有助增強投資者信心和擴大雙邊投資流動,進一步鞏固兩地經貿聯繫。

 

丘應樺說,投資協定確保兩地投資者在對方境內投資享有對等保護。

 

根據協定,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協定也規定投資爭端應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包括仲裁。

 

丘應樺表示,政府致力擴展香港的全球經貿網絡,以協助企業和投資者開拓市場,當局正分別與沙特阿拉伯、孟加拉國、埃及和秘魯探討簽訂投資協定,以及尋求與中東、「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等新興市場具潛力的貿易夥伴締結投資協定或自由貿易協定。

 

香港與巴林的投資協定是現屆政府簽署的第二份同類協定,也是香港與外地經濟體簽署的第24份投資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