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讓在香港成立的上市公司在特定規限下以庫存方式持有和處置購回的股份,並推動所有公司實行無紙化公司通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兩項措施將有助提升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他指,設立庫存股份制度符合國際做法,能讓上市公司包括在香港成立的公司持有回購股份,並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更靈活地管理資本。另一方面,建議的默示同意機制能推動無紙化公司通訊,有助提升公司的成本效益和營運效率。
修訂條例本月17日刊憲。為了讓公司有充足準備時間,新安排於修訂條例刊憲三個月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