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批「獨歌」禁令 劉愛麗:支持政府依法上訴
今年6月,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港獨」意味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近日,高院法官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已要求律政司盡快研究判詞和跟進工作。
中國僑聯常委、香港特區選委會選委、山東省政協常委、山東省工商聯副主席、香港山東社團總會理事長、香港山東僑界聯合會主席劉愛麗強調,根據香港國安法,司法機關負有預防、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凌駕性要求,並不能以言論自由為藉口,必須採取一切措施禁止「港獨」歌曲流傳。
國歌是國家主權的特徵,涉及國家的尊嚴及主權,絕不容許被侮辱、貶損或曲解。相關歌曲的廣泛傳播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更多次被錯誤表述為所謂「香港國歌」,侮辱國家尊嚴、損害國家形象、傷害民族感情,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有責任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這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劉愛麗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和尊嚴天經地義,針對「獨歌」頒發禁制令十分必要和迫切,更能保障香港合法權益和言論自由,具有充分的事實理據和法律基礎支持。劉愛麗堅決支持律政司積極提出上訴,阻止有關歌曲繼續荼毒香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安定,彰顯法律權威。